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02]45号
【颁布时间】 2002-12-13
【实施时间】 2002-1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4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宅建设搞活房地产市场和促进住房消费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五、激活房地产市场,鼓励住房消费
  
  (十二)简化手续,方便房地产交易。对取得全部产权的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取消房改部门、原产权单位等上市审批手续,可直接上市交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土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实行联合办公,一个窗口对外,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其他交易手续。存量住房上市交易,不得强行收取评估费、测量费等,需要评估和重新进行房产测量的,其费用由委托方支付。购买预售商品房,预购人付足购房款总额的25%以上,并经原预售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可以再转让。
  
  (十三)实行购房入户政策。个人购买成套住宅(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只要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户口准予迁入现居住地。
  
  六、提高住宅综合质量,完善物业管理
  
  (十四)强化土地市场调控,合理确定开发规模。各城市人民政府应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房地产市场供求情况,结合旧城改造,组织编制房地产开发规划,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
  
  (十五)严格房地产开发程序。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其变更前,应当进行听证。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统一确定的房地产开发配套标准,负责非经营性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配套建设,未经综合验收的不得交付使用。
  
  (十六)加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实行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制度,规范物业管理收费,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提高物业管理质量和水平。建立和完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制度,保障物业的正常使用和养护。
  
  七、加强对住宅与房地产业工作的领导
  
  (十七)各级人民政府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把加快住宅建设、搞活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消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抓实抓好,将住宅与房地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的支柱产业。
  
  (十八)各级建设、房地产、规划、计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制定相关政策,强化服务意识,改变工作作风,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为住宅与房地产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