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市价[2002]182号
【颁布时间】 2002-11-18
【实施时间】 2002-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5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藁城市供热价格的批复

藁城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你市供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暖价格听证会的有关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局关于供热价格的调整意见,具体批复如下:
  
  供居民采暖用热价格由原来的每吨60元调为每吨78元;
  
  供机关、事业单位和工商企业用热价格由原来的每吨70元调为每吨82元;
  
  天意热电公司对藁城市热力公司供热价格为每吨62元。
  
  以上价格自2002年11月15日起执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