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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增加对“菜篮子”建设的投入 “菜篮子”建设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更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特别是“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问题,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政府要积极应用财政手段,加强宏观调控能力,确保“菜篮子”工程健康、稳定发展,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对“菜篮子”产品在数量、品种结构和质量安全上的需求。省财政从2003年起,将逐步增加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各市、县也要按照国务院和省的要求,逐步加大对“菜篮子”建设的资金投入,重点用于新阶段“菜篮子”的质量安全卫生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七、加强对“菜篮子”工作的领导 “菜篮子”工作涉及生产、加工、流通等多个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新阶段“菜篮子”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省政府设立以省农业厅为牵头单位,省经贸委、计委、财政厅、卫生厅、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法制办等部门参加的“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菜篮子”工作的重大问题和检查指导全省的“菜篮子”工作。各市、县可参照实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