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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外经贸委《重庆市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重庆市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工作方案 (市外经贸委二00二年十一月) 一、重庆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现状及必要性 我市直辖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已取得一定进展。目前,在渝设立的境外服务贸易机构有1家外资银行分行、3家外资银行办事处、3家外资保险公司办事处、5家外资商业零售企业、5家中外合资合作学校、1家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1家中外合资旅行社、1家外资会计事务所。重庆已成为全国综合物流首批试点省市。 重庆要成为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必须是金融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这离不开服务贸易的支持。重庆现有服务贸易水平较低,服务质量较差,少数还处于垄断状态,需要通过对外开放,引入竞争对手,在竞争中壮大自己。根据国家入世承诺,服务贸易有条件地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国际义务之一。同时,国外服务贸易企业进入重庆的愿望也比较强烈。因此,重庆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是履行国家对外承诺,适应我国加入WTO新形势,提升我市服务贸易水平和竞争力的需要。 二、国家在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方面的入世承诺与重庆有关的时间表 2001年12月11日起,可设立有限数量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外方可以控股,但合营医院或诊所的医务人员中,中国籍者应占多数; 2001年12月11日起,可设立合资、合作广告公司,外资比例不能超过49%;2003年12月11日起,外资可控股;2005年12月11日起,可设立外商独资分支机构; 2001年12月11日起,可在中国政府指定的度假场所设立合资旅行社,2004年12月11日起,外资可控股;2007年12月11日起,外资可设立独资旅行社; 2001年12月11日起,外资可设立外资比例不超过33%的中外合资、合作的证券公司;2004年12月11日起,可增至49%; 2001年12月11日起,外国律师事务所可设立从事营利活动的代表处;并且从2002年12月11日起,不受地理和数量的限制; 2001年12月11日起,外国非寿险商可以设立分部或股权达51%的合营企业;2003年12月11日起,外资可设立全资非寿险的保险公司; 2001年12月11日起,外国零售商可以经营书刊、报纸、杂志、农药、化肥以外的零售业务;2003年12月11日起,外资可设立控股的商业零售合资、合作企业; 2002年12月11日起,外资可设立比例不超过49%的合资、合作电信服务企业;从事移动话音、数据服务、寻呼服务和增值电信;2004年12月11日起,外资可设立比例不超过50%的合资、合作电信服务企业,并且取消地域限制; 2003年12月11日起,外资银行可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2006年12月11日起,外国金融机构可向中国所有客户提供服务。 三、重庆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工作目标 (一)力争“十五”期末,我市境内外上市企业年融资额达到50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今明两年内力争ABS融资取得突破。 (三)争取今明两年引进1—2家外资银行来渝设立分支机构。 (四)争取今明两年引进1—2家外商投资的物流公司。 (五)争取今明两年引进1—2家外商投资的旅行社。 (六)争取今明两年再引进1—2家外商投资的商业零售企业。 (七)争取两年内引进1—2家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八)争取两年内新办1—2家合资、合作学校。 (九)力争“十五”期间引进3—5家外商投资的会计、审计及评估师事务所。 (十)力争“十五”期间引进3—5家外商投资的律师事务所。 四、工作方案 (一)市外经贸委作为全市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工作的联络单位,负责提供有关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咨询,协调并促进服务工作。 (二)按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主要领域分别成立项目推进工作小组。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外经贸委及相关部门、本行业相关企业人员组成。每个项目推进工作小组为3至5人,行业主管部门任组长。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制订本领域对外开放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相关的改革建议。具体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开放具体项目 2.对外合作方式 3.境外目标公司 4.推进时间安排 5.推进工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