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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人事局
【发文字号】 沪人[2002]144号
【颁布时间】 2002-11-15
【实施时间】 2002-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6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2003年-2005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纲要>的通知》的通知

[接上页]

  ㈤ 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活动,注重培养专业技术人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能力,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
  
  ㈥ 加大西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力度。充分利用继续教育机制活、形式多、周期短、见效快、投入少的特点,以培养大批用得上、留得住、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骨干为目标,以培养生态、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生物工程、矿产资源、基础设施和特色区域经济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积极开展西部地区的继续教育工作。根据西部地区的实际需要,继续办好具有特色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为西部地区培训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培养工作,为西部地区培养一批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充分利用东西部对口支援、国外专题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和手段,为西部地区继续教育提供服务。
  
  ㈦ 强化基本知识和技能继续教育。继续开展计算机、外语、办公自动化继续教育活动,到2005年,多数地区40周岁以下的多数专业技术人员要通过计算机应用等级考核和外语应用等级考核。要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执)业资格培训作为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逐步实施。
  
  ㈧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继续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实施继续教育管理人员教育工程,教育和引导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内在规律,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加大对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分级、分层、分类实施的方法对继续教育管理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他们组织实施继续教育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㈨ 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继续教育的国际交流,掌握了解国际继续教育发展动态,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宣传我国继续教育的成就,在国际继续教育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举办国(境)外培训考察活动,增进双边或多边交流与合作。
  
  ㈩ 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道德教育示范活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职业道德教育为主体,对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求实、创新、拼搏、攀登”的科学精神和“诚信、团结、协作、奉献”的人文精神教育活动,要把行为规范教育、心理素质培养等纳入继续教育范畴,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道德修养水平。
  
  六、保障措施
  
  ㈠ 确立继续教育的重要地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部门应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把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加强继续教育宣传工作,宣传继续教育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方面的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㈡ 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或相应学时)。
  
  ㈢ 探索继续教育的新方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继续教育模式和适应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教学方法,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树立精品意识,实施“品牌”项目,以优质品牌课程吸引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现代化教学手段,促进继续教育的发展。
  
  ㈣ 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系统。依托现有信息网络,疏通渠道,逐步实现继续教育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统计制度,科学确定指标,实行年报统计,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
  
  ㈤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有关中介机构的作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其他行业协会及与继续教育工作相关的中介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密切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理论研讨、工作咨询、沟通国际联系和中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共同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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