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驻郑各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豫政[2002]25号)中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其职责是: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2.拟定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3.在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范围内,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 4.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包括购买国债的比例或金额)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6.审批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 7.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 8.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9.听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处理意见; 10.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账坏账核销申请; 11.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12.推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对不称职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换建议; 13.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二、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30人(暂缺3人),聘任王文超等27名同志为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5年,名单如下: 王文超常务副市长 康定军副市长 李王咸印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范广军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房改办主任 赵健市财政局局长 赵新中市审计局局长 孙建生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房改办副主任 丁二勇郑州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杜书云郑州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胡星河南财经学院房地产系副教授 姜青春黄河水利委员会房改办主任 赵运龙河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韩西洛郑州铁路局房地产处处长、房改办主任 彭长胜市文联主席 付书章上街区房改办主任 陈明德白鸽集团总经理助理 朱中霞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李自正郑州燃气集团总会计师 曹庆元市总工会副主席 周尚德河南省电信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会主席 耿启明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侯保卫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 邓庆洲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体献巩义市房改办主任 王益民郑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张金贵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工会主席 三、聘任王文超为主任委员,康定军为常务副主任委员,李王咸印、范广军为副主任委员。 四、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范广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建生兼任副主任。办公室内设秘书处,负责管委会日常的会议筹备和决策事项的督办等工作。管委会的日常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解决。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