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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州价工[2002]231号
【颁布时间】 2002-11-14
【实施时间】 2002-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7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人民防空工程用电价格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各市、州物价局:

  
  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根据成都军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西南战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2001)联字1号)的要求,为支持人民防空事业,促进人防工程的建设与开发利用,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现对全省人防工程用电价格通知如下:
  
  一、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用电,按居民生活电价执行。
  
  二、对人防工程已改作商业用途并对外出租的营业性用电,按商业电价执行。
  
  三、以上价格从2002年12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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