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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省委发[2002]83号
【颁布时间】 2002-12-11
【实施时间】 2002-1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7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与地方和企业科技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

[接上页]

  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院地、院企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各级科技计划要向院地、院企合作项。目倾斜,优先安排合作项目,加大支持力度。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省长基金要择优支持院地、院企合作项目。在组织申报国家重大项目时,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做好咨询服务和协调工作,优先推荐院企合作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应设立院地科技合作基金。鼓励创建风险投资公司,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吸引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合作项目。
  
  十一、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根据地方和企业需求,积极组织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开展对口帮扶和合作洽谈活动。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科技力量,共同推动院地、院企合作向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健康发展。
  
  十二、建立院地、院企合作工作统计报告和督查制度。院地、院企合作的统计、督查和协调工作由省科技厅统一负责。各市州地要定期报送院地、院企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省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市州地院地、院企合作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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