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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石国税函[2002]281号
【颁布时间】 2002-11-13
【实施时间】 2002-1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7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如何办理免、抵调库相关手续的通知


  日前,一些单位询问免抵调库使用什么凭证及相关手续如何办理等问题。为了做好我市免抵调库工作,统一规范凭证使用,现将凭证使用及相关手续规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征税机关应在收到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下达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审批通知单》的当月,以正式文件(附带《通知单》)通知同级国库并填开《收入更正通知书》办理调库手续。
  
  二、《收入更正通知书》的误列事项栏中,科目编号填免抵调减增值税科目编码“010302”,预算科目填“中央100%”;更正事项栏, 科目编号填免批调增增值税科目编码“010151”,预算科目填“中央75%、省10%、市或县(市)区15%”;备注栏注明 “免抵调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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