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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国土房管市一[2002]1106号
【颁布时间】 2002-11-13
【实施时间】 2003-02-01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3627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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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2、《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中增加第3种处理方式为:
  
  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3、《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一条 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预售商品房后,变更共有建筑分摊部位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出卖人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建筑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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