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02]65号
【颁布时间】 2002-12-10
【实施时间】 2002-1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8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郑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申报各类投资项目。
  
  (三)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负责开发区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工作。
  
  (四)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计划生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管理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决算、税收征管、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根据规定权限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涉外事务及进出口行政事务。
  
  (九)协调、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11个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信息、对外接待、安全保卫、文书档案、保密、目标管理、工作督办、信访等工作;参与党委、管委综合材料的起草;拟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大、政协协调工作;负责宣传工作、统战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二)纪律检查委员会(其机关与监察审计局合署办公)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订和贯彻落实;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领导干部离职审计工作,组织企事业单位例行审计。
  
  (三)经济发展局
  
  负责组织编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负责审理、转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五)财政局
  
  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决算;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调度、划拨财政资金;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管理工作;制订开发区财务和会计制度;负责监督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损益和财务收支;负责协调金融、保险、外汇管理工作。
  
  (六)规划与国土资源分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分局是市城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负责建设项目布局、选址及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工作,根据授权核发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勘测、设计、审批和施工管理;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的地政、地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规划;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用、开发管理;办理土地的出让、转让、变更、出租、抵押手续,颁发土地使用许可证。
  
  (七)建设环保局
  
  负责编制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进区项目建设工程审批及发证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企业与建筑安装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监督、防汛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