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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苏建函城[2002]599号
【颁布时间】 2002-11-12
【实施时间】 2002-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8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管理创优”调研考核的通知

各省辖市城管局,无锡、徐州、苏州市市政公用局:
  
  
根据在全省开展城市管理创优活动的要求(苏建城[2002]258号文件),经研究,定于11月26日至12月2日组织全省城市管理创优调研考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考核范围、内容与方法:
  
  今年的城管创优调研考核活动采用相互检查的形式在各省辖市之间开展。调研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建设与管理、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处理、城管执法工作、作风建设与群众满意率等五个方面。
  
  调研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现场、进行民意测验等办法,对考核项目进行打分,客观地反映当地城管的工作情况。具体计分办法参照《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二、调研组人员组成:
  
  全省城管创优调研考核组由各市选派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分配:
  
  1、南京市、苏州市、连云港市、盐城市城管(市容)局选派1名负责市容管理的处(科)长参加;
  
  2、常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城管局,无锡市、徐州市、苏州市公用局选派1名负责环卫管理的处(科)长参加;
  
  3、徐州市、无锡市、扬州市、南通市、淮安市、宿迁市城管局选派1名负责城管执法的处(科)长参加。
  
  三、调研考核分组:
  
  第一组:赴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南京市考核;
  
  带队:陈耀才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处长
  
  第二组:赴南通市、扬州市、镇江市考核;
  
  带队:宋如亚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第三组:赴连云港市、徐州市、宿迁市考核;
  
  带队:纪迅建设厅办公室主任
  
  第四组:赴淮安市、盐城市、泰州市考核;
  
  带队:王有党建设厅机关党委副书记
  
  具体成员待预备会议后确定。各调研组一般分为市容小组、环卫小组、资料与执法小组,分别负责对应项目的考核与打分,民意测验由各小组分担。
  
  四、时间安排与交通组织:
  
  11月27日~12月2日:各组按照顺序赴检查地进行调研考核。调研考核在每个检查城市,利用一天时间听汇报、现场考核;利用半天时间通报情况、交换意见。
  
  苏州、连云港、淮安、南通等市26日派车到南京(南京饭店)接调研组,其余城市派车到前一城市接调研组。现场考核、汇报会及住宿等由有关市城管局负责安排。
  
  五:考核和表彰
  
  每个工作组在离开检查地前进行讨论,确定考核总分、填写调研考核情况汇总表。
  
  调研考核组在本组工作结束时,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总体评价意见。我厅将依据调研考核情况进行评比,并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
  
  
江苏省建设厅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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