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已经二00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谢玉堂 二00二年十二月九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在取消第一、二批行政审批事项(共499项)的基础上,再取消118项。现将第三批取消的118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 市级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一、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审核 2、压力管道安装开工审核(改为备案) 3、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开工审核 二、济南市经济委员会 1、市级技术创新项目审批 2、企业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投资的技术改造项目审批 3、限额以下(3000万美元)企业利用外资改造项目审批(改为备案) 三、济南市煤炭工业办公室 1、小煤矿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审批 2、地方国有煤矿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审核 3、矿井主提升绞车提升准运证审核 四、济南市财政局 1、农业四税减免税审批 2、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批(改为备案) 3、政府采购计划、中介机构取得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审批 4、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审批(改为备案) 5、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推荐审核 五、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1、市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立项审批(改为备案) 2、市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审批(改为备案) 3、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 六、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市属和五个区(市中、历下、槐荫、天桥、高新开发区,下同)属企业职工调出到本市四县(市)和历城区、长清区属企业审批 2、市属和五个区属企业职工调出到本省内各地市、县属企业审批 3、市属和五个区属企业职工调出本省审批 4、使用工资储备基金(用于职工工资除外)审批(改为备案) 5、市属企业厂级领导工资晋级审批(改为备案) 6、劳动工资计划立户审批(改为备案) 7、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审批 8、离退休人员增加待遇审批(改为备案) 9、外省企业职工向我市企业流动审核 七、济南市粮食局 1、粮食收储企业经营资格审批(下放县级) 八、济南市盐务局 1、以盐为原料综合利用资源加工盐产品销售审批 2、食盐中添加营养剂、强化剂和药物审核 九、济南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1、对迁济人员计划的审批 2、国有、集体企业(县级以上)新建、调整、更名审批(改为备案) 3、企业利用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通过市场融资进行建设的生产经营性和生活福利性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建设计划的审批(改为备案) 十、济南市物价局 1、宾馆、招待所客房、会议室收费审批 2、摄影价格,餐饮、娱乐价格审批 3、石油液化气价格审批 4、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维修价格审批。 5、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审批 6、私立学校收费,企业和个人投资办幼儿园(托儿所)收费审批 7、咨询服务收费,拍卖服务收费,职业介绍收费审批 8、私有住房出租价格审批 十一、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1、四级市政建设施工企业资质认证审批 十二、济南市建筑管理局 1、主要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备案登记 十三、济南市房产管理局 1、外地物业管理企业进济经营注册登记备案 十四、济南市园林管理局 1、各区收取的绿化费使用计划审批(改为备案) 2、集体或个人所有古树名木抵押转让备案 十五、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1、对排放生产工艺可燃废气的审批 2、夜间施工作业许可证审批(下放县级) 3、大中型水库坝下最小泄流量审批 4、对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初审 十六、济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1、自建供水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2、集中供热开户审批 3、燃气自供单位年度审验审批 4、城市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审批 十七、济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1、医疗机构自制制剂注册文号审批 2、开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的审核 3、开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的审核 4、仿制药品批准文号的初审 5、药品广告的审核 6、药品生产企业许可的审核 7、药品经营(批发企业)许可的审核 8、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的审核 9、新药批准文号的初审 10、GMP认证的初审 11、医疗单位制剂许可证的初审 十八、济南市广播电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