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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政办发[2002]68号
【颁布时间】 2002-12-09
【实施时间】 2002-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0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情况及今后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

[接上页]

  三、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大建设力度,提高冰场利用率。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应讲求实效,反对“一刀切”的形式主义,使有限的资金的使用科学合理。要对学校进行分类管理。有能力、有条件的学校,体育、教育部门应给予必要的督促、指导,采取逐校抓落实的办法,保证冰上活动的开展。没有条件的学校,倡导开展丰富多彩的冬季户外体育活动。鼓励学校利用好天然冰面,自编上冰活动内容,自制简易器材。有场地条件的地方,体育、教育部门要有计划地浇标准中心冰场,方便周边学校开展冰上活动。发挥好冰场的最大效益,提高冰场的使用率,注意冰场的使用和维护,坚决杜绝冰场闲置现象。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氛围,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宣传工作是开展好“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的有效途径和必要手段。要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新时期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的意义,介绍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历史,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的氛围。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应抓住契机,积极与新闻单位沟通、协调,开辟专栏,进行系列报道,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使“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支持。
  
  “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支持。供电、供水单位要本着上冰活动是公益事业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尽量予以优惠,从而减轻学校浇冰负担。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
  
  
省体育局
  
  省教育厅
  
  200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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