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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价费[2002]336号
【颁布时间】 2002-12-09
【实施时间】 2002-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0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兰州商学院“兰益学生村”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转报兰州商学院兰州益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兰益学生村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报告的函》(甘教财函[2002]18号)收悉。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和国家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精神,根据兰州商学院“兰益学生村”学生公寓的投资和室内设施配套情况,并兼顾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学生的承受力,经研究决定,现将兰州商学院“兰益学生村”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6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元,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卫生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为最终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在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执行过程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免住宿费。
  
  三、你厅要督促学校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学生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四、“兰益学生村”物业管理部门收取住宿费时,应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税务发票,收费收入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五、本通知所定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自2002年秋季开学试行。在试行期满前三个月,请你校将执行情况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以便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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