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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淄价字[2002]336号
【颁布时间】 2002-11-08
【实施时间】 2002-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0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收取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经费的申请》(淄卫字[2002]2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意见》、《山东省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方案》精神,组织对全市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每期培训40天,每班50人,共245学时,根据有关规定,经成本测算,核定全市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费标准为450元/人·期(含教材费),食宿费自理。
  
  此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除此之外,不允许加收任何费用。自2002年11月10日起开始试行,试行期一年,到期后,另行报批。
  
  接文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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