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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02]75号
【颁布时间】 2002-11-06
【实施时间】 2002-1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2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实行放开经营合并经营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名单的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黑政发(2002)48号)精神,我市加快推进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双城市第二粮库等11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放开经营,对五常市第二粮库等4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合并经营。现将具体名单报告如下:
  
  一、实行放开经营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双城市第二粮库,尚志市第一粮库,呼兰县第二粮库,宾县第四粮库,依兰县第二粮库、第三粮库,延寿县第四粮库,木兰县赵家粮库,通河县新民粮库,方正县伊汉通粮库,市区顾乡粮库。
  
  二、实行合并经营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五常市第二粮库(合并到第一粮库),阿城市小岭粮库(合并到平山粮库),巴彦县龙泉粮库(合并到洼兴粮库)、天增粮库合并到万发粮库。
  
  专此报告
  
  
二00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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