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时间】 2002-12-05
【实施时间】 2002-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2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现状开展调研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经科技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我市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十五”重大科技专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地方试点四家单位之一。为此,我市将结合深圳产业发展的特点,重点在高新技术标准领域进行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深圳高新技术标准发展战略与体系建设;二、高新技术标准研制与实施;三、技术标准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与实施;四、 技术标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与实施;五、高新技术标准实施保障体系建设;六、引导高新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的措施;七、技术性贸易措施机制建设;八、高新技术标准示范企业和基地建设等。
  
  为搞好我市高新技术标准地方试点工作,我局决定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现状开展调研。力求通过调研,更清楚地了解和掌握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标准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技术标准支撑和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
  
  请广大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支持并配合我们的调研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标准化工作人员填写调研问卷,并在2002年12月31日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我局。本问卷所涉及内容,我局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联系人:吴红梅、谭建设
  
  联系、咨询电话:83997929,8399795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1009房
  
  E-mail:carman8@21cn.net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