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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从2003年1月1日起,在城阳局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面启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3.0版,同时全面推行新的“免抵退”税政策及规程。 二、关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出口信息与“二期网络版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接轨工作。 9月下旬,在我市全部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范围内,实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出口信息与“二期网络版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数据接轨。将市局服务器中原总局提供的报关单信息全部替换为“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传来的报关单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企业确认正确数据的积极性。10月,报告总局,申请全面运行口岸数据。 三、关于在“免抵退”税的“预免、预抵”环节使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报关单信息进行审核的试点调研工作。 目前的“免抵退”税管理中,企业免、抵环节的审核缺少有效手段。根据2002年税贸协作会议精神,下一步国家将对 “免抵退”税管理中的免、抵环节,以“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报关单信息为依据来确认出口销售收入,否则视同内销予以征税,即废除“预免、预抵”的传统说法,彻底实现免、抵环节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因此,经研究决定在市北局进行试点调研工作。 附件1: 总局“出口退税审核系统”3.0 版的测试和推广运行工作 时间 工作进度责任部门 青岛市的免抵退政策和报关单信息查对方式在所属2002年税款维持现状,不予变动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各管理局 2002.9-2002.10在城阳局进行试点,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3.0版,在申报、免抵、退税等环节 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城阳局 采用大业务量、大数据量的系统测试 2002.11根据测试结果,结合青岛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修改所属2003年免抵退税款的相进出口税收管理局 关政策、规程以及计算机操作模式(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3.0版) 2002.12完成数据库转换、软件安装、企业和税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进出口税收管理局 2003.1 所属2003年1月1日后税款,依据“出口退税审核系统”3.0版,全面推行新的免抵退 税收管理局、各管理局 税政策进出口 附件2: 关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出口信息与 “二期网络版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接轨工作 时间工作进度责任部门 2002.9将市局服务器中的原总局提供的报关单信息全部替换为“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传来的报关单信息进出口税收管理局 2002年10月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企业确认正确数据的积极性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各管理局 2002年10月上旬召开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领导小组会议,与部分企业座谈,查找关键问题进出口税收管理局 2002年10月中旬报告总局,申请全面运行口岸数据。“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 关于在“免抵退”税的“预免、预抵”环节使用“口岸电子 执法系统”报关单信息进行审核的试点调研工作 时间 工作进度责任部门 2002.9-2002.10选择市北局进行试点,在企业申报免、抵环节采用与口岸电子数据核对的方式,确认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市北局 企业可免、抵税额,测试期间暂不执行按内销补税政策 2002.11根据调研结果,探讨在青岛地区全面推行的可行性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市北局 2002.12根据试点情况,修改规程及操作办法,提出软件需求,提交市局研究解决,同时上报进出口税收管理局、信息中心 总局 2003.1 全面推行进出口税收管理局、信息中心 、各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