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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档案局
【颁布时间】 2002-12-04
【实施时间】 2002-1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3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区、县档案馆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意见

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档案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有利于见证历史的发展,展示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有利于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为此,《上海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规划》明确提出,“十五”期间本市综合档案馆要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档案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办[2002)]2号)的有关精神,就本市区、县档案馆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争取支持,创造必要的硬件条件
  
  各区、县档案馆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把档案馆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列入本地区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积极改善档案馆硬件设施,从财力和物力上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在确保馆藏档案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新形势下综合档案馆发挥决策参考功能、展览教育功能、社会课堂功能、信息集聚与传播功能和咨询利用功能的实际需要,高起点地新建、改建或扩建档案利用服务场所。新建、改建或扩建暂时有困难的,应立足现有条件,合理调整用房,辟出必要的档案展厅。
  
  二、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
  
  馆藏资源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基础,各区、县档案馆要把丰富馆藏档案资源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广泛收集各类档案资料,重点接收和征集反映地方特色的档案,充实馆藏,为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奠定必要的基础。要加大档案接收工作力度,把该进馆的档案依法完整齐全地接收进馆。要把对两个文明建设有较大现实利用价值的档案,特别是反映改革开放成果的档案提前接收进馆。要在收集文书档案的同时,加强收集专业档案、实物档案和新型载体档案,尤其要把反映领导活动、城市建设和历史轨迹的重要声像档案资料收集进馆。通过丰富馆藏,使档案馆真正成为人们了解本地区历史的一把“金钥匙”。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档案馆蕴藏着丰富的档案信息资源,有待于充分发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确立开放的观念、超前的意识,积极拓展档案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开发馆藏档案资源,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工作提供服务。同时,要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服务,及时编辑出版社会需要,特别是市民生活需要的档案史料,举办档案展览;要进入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宣传和服务活动。要积极采用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档案信息化服务水平。
  
  四、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各区、县档案局馆要把档案馆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由局馆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
  
  (二)各区、县档案馆要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的联系,参加本地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创建活动,并制订计划,积极实施,力争在三年内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市档案局将对各区、县档案馆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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