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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财政部下达的农网还贷资金征收计划,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水利电力有限公司必须保证完成。 第八条 农网还贷资金的监督管理。除规定的减免用量外,电力用户必须及时足额交纳农网还贷资金,农网还贷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和财政部门核拨的资金及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农网还贷资金。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农网还贷资金的征收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纳入审计范围。 第九条 农网还贷资金的专户设置和手续费。农网还贷资金专款专用,实行专户存储。征收农网还贷资金的电网经营企业,可按年征收额的千分之二提取手续费,并计入企业的应付工资科目。 第十条 农网还贷资金的税收。征收的农网还贷资金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和流转环节的其他税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后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执行时间按财政部规定为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征收期满后,根据财政部的政策规定另行制订。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云南省财政厅和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解释。 中央非税性预算收入农网还贷资金缴纳申报表 申报月份:年月 申报单位: 单位:千瓦时元 ┌────────┬───────────────┬─────┬─────┐ │行次│项目│本月数│累计数│ ├────────┼───────────────┼─────┼─────┤ │1 │上年欠征数│×││ ├────────┼───────────────┼─────┼─────┤ │2 │社会用电量│││ ├────────┼───────────────┼─────┼─────┤ │3 │减:免征用电量│││ ├────────┼───────────────┼─────┼─────┤ │4=2-3 │应征用电量│││ ├────────┼───────────────┼─────┼─────┤ │5 │其中:减征用电量│││ ├────────┼───────────────┼─────┼─────┤ │6 │应征农网还贷资金│││ ├────────┼───────────────┼─────┼─────┤ │7 │已征农网还贷资金│││ ├────────┼───────────────┼─────┼─────┤ │8 │其中:征收以前年度欠征数│││ ├────────┼───────────────┼─────┼─────┤ │9=7×2‰ │减:应计提手续费│││ ├────────┼───────────────┼─────┼─────┤ │10=7-9│应缴农网还贷资金│││ ├────────┼───────────────┼─────┼─────┤ │11│已交入省公司资金│││ ├────────┼───────────────┼─────┼─────┤ │12│缴入国库农网还贷资金│││ ├────────┼───────────────┼─────┼─────┤ │13│其中:缴入中央国库│││ ├────────┼───────────────┼─────┼─────┤ │14│缴入地方国库│││ ├────────┼───────────────┼─────┼─────┤ │15=10-12│应缴未缴国库农网还贷资金│││ ├────────┼───────────────┼─────┼─────┤ │15=1+6-7 │欠征农网还贷资金│││ ├────────┼───────────────┼─────┼─────┤ ││应征农网还贷资金扣除的流转税费│││ │├───────────────┼─────┼─────┤ │附加项目│已征农网还贷资金扣除的流转税费│││ │├───────────────┼─────┼─────┤ ││适用增值税率(%)││×│ ├────────┼───────────────┴─────┴─────┤ │备注││ │││ └────────┴───────────────────────────┘ 财务主管领导签字:经办人: 填制日期:年月日 专员办收到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