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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医药[2002]535号
【颁布时间】 2002-12-04
【实施时间】 2002-1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4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暂定甲硝唑洗液药品价格的通知

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属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硝唑洗液(500mg:250ml/袋和1000mg:500ml/袋)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品种,且属国家计委《关于制定公布69种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632号)未列剂型。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其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向国家计委提出定价申请。在国家计委正式核定价格前,暂按下列价格执行:
  
  甲硝唑洗液500mg:250ml/袋最高零售价10.00元
  
  1000mg:500ml/袋最高零售价12.00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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