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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委办[2002]51号
【颁布时间】 2002-11-05
【实施时间】 2002-1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4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一些地方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公开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加强村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是我省农村经济管理在新形势下的一项创造,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64%的村实行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实践证明,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是从根本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治本之策,是提高村务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载体,是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有利于巩固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集体和广大群众的利益;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干部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控制腐败行为;有利于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效性,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本原则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改革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人、以科技管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委托”是关键,“代理”是实质,“合法合规”是生命力,并要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委托,四权不变。经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员(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与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签定委托记账协议,依法成立委托契约关系,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独立核算的经济主体,保证村级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
  
  2、积极稳妥,整体推进。先试点,再在面上推开委托代理记帐。有条件的逐步实行电算化管理,并要与农村税费改革等政策同步推进。
  
  3、规范运行,讲求实效。在明确乡镇会计代理机构和行政村的职责及义务的前提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规范运行,管好管活村级财务,提高村级财务公开质量,节约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加快村级经济发展。
  
  三、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主要工作
  
  从今年开始,到明年年底前,全省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全面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已实行委托代理制的地方,要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要进一步做好规范和完善工作;对没有办理委托协议的,必须及时补办。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要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清账理财。在实行委托代理制之前,先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向群众公开,并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2、签订委托协议。经社员(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经济合作社与乡镇设立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签订委托记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
  
  3、建立三级监督机制。一是群众监督。经社员(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在报账前对每一笔收入和支出实行审核监督,并签字盖章;二是乡镇代理会计监督。代理会计对每一笔村级收支原始凭证在入帐前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要坚决退回补办。同时,定期对村库存现金实行盘点。三是审计监督,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或检查,同时监督代理会计是否履行职责。
  
  4、实行“五项统一”。一是统一财务制度。各地要根据有关村级财务规章制度,制定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票证管理、结算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承包合同管理、财会人员管理、民主理财、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财务制度。各乡镇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特别对村级通讯费、招待费和交通费,要作出明确规定。二是统一票据。规定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实行收款收据的统一领用、核查、销号、归档,防止白条抵库。三是统一会计核算。村级收支原始凭证由村助理会计统一上报至乡镇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经代理会计审核后统一进行记账,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四是统一公开。各地统一制定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时间,各村的财务公开表由乡镇代理服务机构统一打印或抄录,有条件的乡镇通过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等有效形式进行统一公开。五是统一建档。乡镇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统一对村级财务资料实行建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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