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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浙价商[2002]370号
【颁布时间】 2002-12-03
【实施时间】 2002-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4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2001年度紧水滩水电厂上网电量的复函

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确认2001年度紧水滩水电厂上网电量的函》(浙电财[2002]1330号)悉。经审核确定2001年度紧水滩水电厂上网电量为39561.73万千瓦时,请你公司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丽水市紧水滩电站库区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商[2002]307号)的有关规定尽快办理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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