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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呼政发[2002]97号
【颁布时间】 2002-11-04
【实施时间】 2002-1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4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北垣街、乌兰察布路东段各类用地的通告

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北垣街东段(西起东影北街,终至与二环路相交)全长2640米,道路规划宽30米;乌兰察布路东段(西起呼市党校,终至与二环路相交)全长1827米,道路规划宽30米,以上两条路两侧各50米,为城市建设规划预留地。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北垣东街、乌兰察布东段红线两侧各50米,城市建设规划预留地范围内的房屋、土地严禁转让及乱搭乱建擅自施工。各有关部门不得为上述范围内的房屋土地办理或补办规划、土地、建工、房产等手续。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的耕地严禁播种,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上述范围内土地将由市城发公司负责道路修建、拓宽、改造、综合开发。
  
  特此通告。
  

  二00二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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