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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社区居委会要设立侨务小组,具备条件的社区要成立侨务工作协调委员会。社区侨务工作协调委员会由区、县级市侨务部门,街、镇党组织,社区内机团单位等领导牵头,侨务干部(联络员)和社区内重点人士、侨联会、侨务小组、侨务工作积极分子组成,要充分发挥协调面广、基础好、熟悉侨情的特点,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五)各街、镇要根据自身特点,加强社区侨务工作制度建设,做到“五有”(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有活动),在社区内要有侨的“声音”(社区服务中心有侨务工作资料,侨胞活动场所,街、镇宣传橱窗根据需要宣传侨务工作,街、镇信息网站介绍侨务工作动态等)。 (六)加强社区侨务工作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努力造就一支素质较高、热爱社区侨务工作、熟悉侨务政策、热心为侨服务的社区侨务工作队伍。 五、营造社区主动为侨服务,侨为政府分忧的良好氛围 (一)整合社会资源,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做好为侨服务、凝聚侨心的工作。各区、县级市和街、镇要把为侨服务落到实处。在运用社区资源时,根据侨的特点和工作需要,优先考虑社区侨务工作,体现“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要关心侨胞生活,扶助侨胞弱势群体,为他们排忧解难。除注意挖掘经济上有实力、政治上有影响的侨胞、港澳同胞外,还应把新华侨华人、华侨华人新生代,特别是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及专业人士为工作重点,注意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穗创业。利用网络等科学手段,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创造更多的为侨服务途径,做到宣传服务到位、政策服务到位、关心服务到位。 (二)引导侨力资源为社区、国家建设服务。在社区建设中充分发挥侨务优势,组织广大侨胞开展各种公益活动,运用侨力资源为创建现代文明社区服务。以侨引资、以侨引智、以侨引商,为实现现代化、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