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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浙办[2002]第85号
【颁布时间】 2002-11-01
【实施时间】 2002-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6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03省道金华收费站与义乌收费站合并等事宜的抄告单

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物价局:

  
  为适应城市化发展,减少公路收费站点,便于车辆通行和通行费征收管理,省政府同意:
  
  一、03省道金华(王牌)收费站与义乌(吴店)收费站合并,在金华与义乌交界处即03省道K147+824处设立03省道金义收费站。该收费站由金华市与义乌市共同管理,各自单向收费,即义乌往金华方向车辆通行费由金华市收取,金华往义乌方向车辆通行费由义乌市收取。
  
  二、金义收费站收费标准:义乌往金华方向的车辆通行费标准按新标准乘3执行,金华往义乌方向的车辆通行费标准按新标准乘2执行。
  
  三、330国道金华(白龙桥)此时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新标准乘3调整为新标准乘2,其中330国道金华十八里至白龙桥项目收费标准由新标准乘2调整为新标准,进金华方向叠加收取的双龙大桥通行费和往兰溪方向代收的46省道兰溪段通行费标准不变,即均按新标准单向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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