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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计委、省旅游局
【发文字号】 云计价成[2002]1183号
【颁布时间】 2002-11-01
【实施时间】 2002-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6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云南省计委、省旅游局关于在昆明地区开展宾馆、饭店经营情况及客房成本费用调查的通知

昆明地区各宾馆、饭店:

  
  为了制止宾馆、饭店客房价格的不正当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国家、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树立我省良好的旅游形象,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昆明地区开展宾馆、饭店经营情况及客房成本费用调查。通过调查,为规范宾馆、饭店的价格行为提供参考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范围
  
  (一)调查内容:各宾馆、饭店的基本情况及2001年度、2002年1月--9月有关财务指标,客房平均价格、成本费用、出租率等(详见附件三)。
  
  (二)调查范围:昆明地区二星级及二星级以上宾馆、饭店,或相当于二星级以上的非星级宾馆、饭店、培训中心、招待所等(详见附件一)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调查企业必须于2002年11月15日前将调查表报送到云南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经整理、审核后送到云南省计委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
  
  三、各调查企业要严格按规定的调查表式和填报说明要求,以及财政部印发的《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依据本企业财务报表及调查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二)认真填报有关数据和情况,要求各调查企业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加盖企业公章,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
  
  四、参加调查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涉及企业经营的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和情况必须严格保密。
  
  五、为保证调查资料的真实可靠,将组织力量,抽取一定比例的调查企业,由有关人员对调查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云南省计委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06号,邮编:650041,电话:3139747,联系人:黄忠庆、李惠)
  
  云南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地址:昆明市环城南路285号,邮编:650011,电话:3549197,联系人:旷晓燕)
  
  附件:
  
  一、《昆明地区宾馆、饭店客房成本调查企业名单》(略)
  
  二、《宾馆、饭店经营情况及客房成本费用调查表填报说明》(略)
  
  三、《宾馆、饭店经营情况及客房成本费用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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