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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6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定首批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委等十部门制定的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沪府办[2002]41号)的规定,由企业申报、区(县)等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推荐,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市有关部门审定,确定首批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如下(以企业名笔划为序):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昌双汇艾波有限公司
  
  上海大盈肉禽联合有限公司
  
  上海正义园艺有限公司
  
  上海汇绿蛋品有限公司
  
  上海农工商超市有限公司
  
  上海沔青食品厂
  
  上海恒大商品交易市场
  
  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凌空农艺大观园有限公司
  
  上海海丰米业有限公司
  
  上海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高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曹安菜篮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星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瀛生实业有限公司
  
  另外,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孙桥现代农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成食品有限公司已被评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按《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行)》之规定,自然享有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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