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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时间】 2002-09-30
【实施时间】 2002-09-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7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奥林匹克中心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加强奥林匹克中心区各项设施的建设工作,保证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比赛的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奥林匹克中心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该委员会为临时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奥林匹克中心区范围内各项建设活动,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结束后自行撤销。
  
  刘敬民副市长兼任委员会主任,赵以忻同志任常务副主任,佟永贵同志任专职副主任,市计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国土房管局和朝阳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吴绪玉同志任委员会顾问,成员由市政府有关单位借调人员组成。
  
  
二00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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