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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湘国税函[2002]289号
【颁布时间】 2002-09-30
【实施时间】 2002-09-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7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近接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湖南省电信实业[2002]司字第68号),鉴于该公司所属湖南邮电智能卡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都是中国电信原汇总纳税企业,因实施主附、主辅分离从主业分离出来,为支持企业改革,帮助企业尽早走出困境,经研究,同意该公司所属9户企业(名单见附件),暂由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长沙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各成员企业暂不实行就地预缴,但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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