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办文[2002]55号
【颁布时间】 2002-10-30
【实施时间】 2002-10-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8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档案服务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档案工作服务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要按照全省电子政务规划,依托省电子政务网加快全省档案工作信息网建设。省档案部门应重点构建档案信息库和查询系统,使档案工作信息化与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抓紧建立档案目录信息中心,加强数据库建设,力争“十五”期间建成省、市、县综合档案馆和党政机关档案室档案目录信息检索体系,逐步建设和完善档案部门局域网,规划构建全省档案工作信息网,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提供档案信息的网上查询、传递等服务,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要积极推广国家档案局主持开发的全国通用档案管理系统,统一规范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标准。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要根据档案信息化建设需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工作实际,抓好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统一规范工作的落实,逐步实现室藏档案和待移交进馆档案的电子化、信息化管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