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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交公路[2002]218号
【颁布时间】 2002-10-30
【实施时间】 2002-10-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8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仁(寿)富(加)路延长收取车辆通行费期限的批复

眉山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仁寿至富加路水泥路延长收费期限的请示》(眉山交呈(2002)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仁(寿)富(加)路全长20公里,二级公路,水泥砼路面,工程总投资2720万元,其中有偿投资为银行贷款2000万元。该项目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1996)343号文件批准按收费还贷公路,从1996年11月1日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经川交公路(1998)300号文件批准正式收费,收费期至2002年10月31日止,共计6年。经仁寿县审计局仁审发(2002)26号文件审计,截止到2002年10月20日,仁富路历年车辆通行费收入总计为2608.06万元,支出为2578.67万元,其中支付贷款利息1017.53万元,归还贷款本金797万元,尚欠银行贷款1203万元,鉴于眉山仁(寿)富(加)路尚有银行贷款未归还,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研究,同意仁(寿)富(加)路收费期限延长至2006年10月31日止。
  
  二、要求加强仁(寿)富(加)路收费管理,确保道路等级和质量,严格控制支出。该项目收费到期即无条件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点,若有剩余债伤,自行解决。
  
  三、该项目延长收费期间,其收费标准、收费站点设置及收费票据使用等仍按川交公路(1998)30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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