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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湘政办发[2002]45号
【颁布时间】 2002-10-30
【实施时间】 2002-10-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9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月三十日

  
  
湖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机构改革和国家经贸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81号)精神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0]1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函[2001]52号)精神,设置湖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保留湖南省机电设备招标局牌子。省机械设备成套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省设备成套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组织和指导省内成套技术装备与机电设备信息的开发应用;组织成套机电设备的进出口。
  
  (三)受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大项目所属成套设备的经济评估、技术咨询工作。
  
  (四)负责本局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五)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机械设备成套局设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及督查督办工作;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保卫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三)成套业务处
  
  负责成套业务的综合管理;组织成套设备的进出口;承办局系统相关资质、证照的申报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省设备成套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五)科技信息处
  
  负责成套设备信息交流、发布和推广应用;负责成套设备信息网络的管理;组织指导省内成套设备的经济评估、技术咨询工作。
  
  (六)设备处
  
  负责组织省内成套技术装备的开发,以及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所需设备的有关配套工作。
  
  (七)工程服务处
  
  负责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成套设备技术服务;负责组织生产企业做好成套设备的售后服务工作。
  
  (八)技术咨询处
  
  负责指导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设备的成套技术咨询服务。
  
  (九)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队伍建设;组织拟定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劳动工资、保险福利、职称申报和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事业编制总额内单列。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9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机关党委、纪检<监察>负责人)。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编制3名(在局机关事业编制总额内划列)。
  
  核定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2名(亦在局机关事业编制总额内划列)。
  
  四、其他事项
  
  湖南成套工程设计院按有关规定脱钩改制,原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0名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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