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价商[2002]318号
【颁布时间】 2002-09-29
【实施时间】 2002-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关于金华市2002年趸售电量结算电价的批复
金华市物价局、电业局: 你们《关于金华电网2002年趸售电价调整方案的请示》(金价管[2002]129号)悉,经研究,现将你市趸售电量的结算电价批复如下: 一、金华市电业局对省属(省代管)县供电企业的趸售电量结算电价详见附表。 二、以上价格自2002年1月1日趸售抄见电量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