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交套路[2002]213号
【颁布时间】 2002-10-29
【实施时间】 2002-10-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0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南部嘉陵江二桥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南充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南部县嘉陵江二桥收费立项的请示》(南市交路政(2002)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南部嘉陵江二桥是省道101线成都至巴中的一座重要桥梁,经省计委川计交(2002)457号文件批准建设立项。该项目桥长830米,宽12米,引道长4100米,按二级公路,水泥砼路面建设。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2002)279号文件核定的工程概算投资为5208万元(主桥3167万元,引道2041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3230万元,有偿投入部分商请银行贷款1978万元。根据《四川省贷款、集资修建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管理办法》,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贷款、集资修建公路、桥梁的政策规定,同意按收费还贷项目立项,待工程交工验收后,经审查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嘉陵江二桥建成后,由南充市交通局领导和统一收费管理,不新增设收费站,与现省道101线的安坝收费站联合收费。
  
  希尽快落实建设资金,搞好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标准和质量。工程交工验收后,由南充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根据工程投资、贷款总额、交通量等情况,提出收费标准,报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后实施收费。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