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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2-10-29
【实施时间】 2002-10-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0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政府关于组建南京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组建南京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者为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为3887万元人民币。市政府授予其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职能,负责经营集团内部国有资产,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二、市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范围为南京日报社(包括南京日报、金陵晚报、周末报)和今日商报社、江苏商报社、东方卫报社、金陵瞭望杂志社等单位国有资产。
  
  三、南京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财产清查,办理国有资本金核实手续,并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构建母子公司体制。
  
  四、南京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后,继续享受国家和省、市文化经济政策,3年内保持不变。
  
  五、南京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后,要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中的主导作用,优化报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发展壮大报业经济,努力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更好地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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