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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举办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导游考试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班费用的报告》(淄旅字[2002]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市旅游局按照国家旅游局“旅管理[2001]39号”文件要求,对导游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培训时间十天。根据有关规定,经成本测算,核定其培训费标准为160元/人·期(主要包括学习资料、教室租赁费、授课费等支出),食宿费自理。 上述收费标准为最终标准,此外不允许加收任何费用。 该收费标准自培训班开始起执行,培训班结束后,该文自行废止。 接文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