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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大价函字[2002]86号
【颁布时间】 2002-10-28
【实施时间】 2002-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1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越秀大厦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越秀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连越秀大厦停车场收费价格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地上停车场按大价发[1997]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地下停车场可按每小时每台车收费2元,昼夜停车每台车不超过40元。车位出租由你们与车主协商确定。
  
  接文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车场明显处公示收费标准。
  
  特此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
  
  二OO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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