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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环保局
【发文字号】 黑环办[2002]76号
【颁布时间】 2002-10-28
【实施时间】 2002-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1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环保局关于汇总核实全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我局将于2002年10月中旬召开环保重点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技术工作会议,安排重点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会议通知另发)。请各环保重点城市环保局充分重视此项工作,主管领导牵头,保证工作经费,明确承办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做好主要污染源、入河排污口、水环境功能区划水域的对应定位关系和数据调查,落实1:50000电子地图,确保工作顺利完成。请各省加强对省内各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充分利用省级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成果和技术队伍,将省级汇总的数据表、数据图切割、拷贝给各相关城市,以便各城市能在省级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请各省统一组织对省内各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的预验收,并将全省城市汇总材料于2002年12月30 日前报送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
  
  联系人: 国家环保总局水办 石效卷
  
  电 话: 66153366转 5804,66154767
  
  联系人: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 院陈亮
  
  电 话: 010-84915112,84915995(传真)
  
  附件:全国水环境功能区数据校核表(略)
  

  二00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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