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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 2002-09-28
【实施时间】 2002-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2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2002修订)

第一条为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持泉城特色,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生产建设及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建设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水土保持工作。
  
  第五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市的水土保持工作。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水土保持工作。
  
  计划、规划、农业、林业、环保、城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乡(镇)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七条 下列区域为本市的重点防治区:
  
  (一)南部山区、丘陵区和浪溪河、玉带河的中上游;
  
  (二)沿黄风沙区;
  
  (三)风景名胜区。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重点防治区,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定本辖区内的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制定具体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第八条 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的来源:
  
  (一)农田水利经费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
  
  (二)水资源费的百分之五;
  
  (三)依法收缴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
  
  (四)其他可用于水土保持的资金。
  
  水土保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及动态监测,水土资源调查评价,水土保持规划、管理、宣传教育、新技术推广、专业人员培训等,专款专用,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 在山区、丘陵区治理水土流失,应当以天然沟壑及其两侧山坡地形成的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通过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兴修水利、修建梯田等措施,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
  
  第十条 在沿黄风沙区治理风沙危害,应当坚持沟、渠、路、林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开发水源、营造林网林带、平整土地、放淤压沙等措施,建立农田防风固沙防护体系。
  
  第十一条 开发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制定水土流失治理方案,明确治理范围、治理标准、治理期限,不得造成水土流失。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一)毁坏非建设用地范围内梯田地堰;
  
  (二)在水库最高蓄水位以上面向库区的斜坡面上开荒、挖沙、取土、采石;
  
  (三)在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域内放牧;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 山区、丘陵区、沿黄风沙地区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只准进行补植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第十四条 在地下水资源主要补给区及其保护范围内的强渗透带,严禁从事与水土保持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倾倒填埋垃圾、排放污水及其他可能影响补给地下水资源的行为。强渗透带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予以公告、设立标志。
  
  在地下水资源主要补给区及其保护范围内的南部山区,应当限制开发建设。经批准开发建设的,其用地中硬化面积不得超过总建设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
  
  第十五条 开发建设项目应当尽量减少地表硬化,广场、露天停车场、庭院、人行道、隔离带等应采取有利于雨洪入渗的措施。
  
  第十六条 在山区、丘陵区、沿黄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电力、建材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从事房地产、旅游景点、单位迁(扩)建、各类开发区和其他大中型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在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未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计划主管部门不得立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征地手续。开办小型矿山企业、申请采矿的,必须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申请办理有关采矿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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