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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一组 组长单位 国家旅游局 参加单位: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工商总局 第二组 组长单位 国家经贸委 参加单位:国家旅游局、交通部、质检总局 第三组 组长单位 公安部 参加单位:国家旅游局、交通部、工商总局 第四组 组长单位 交通部 参加单位:国家旅游局、国家经贸委、公安部 第五组 组长单位 工商总局 参加单位:国家旅游局、公安部、质检总局 第六组 组长单位 质检总局 参加单位:国家旅游局、交通部、工商总局 四、受检地和检查时间安排 联合检查组于12月上旬出发,12月底结束。每组一般检查2-3个省(市、区),被检查的省(区、市)及省(区市)的优秀旅游城市名单,由检查组内部商定,届时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检查,要以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2]38号文件的实际业绩迎接检查工作,并提前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如实反映情况。 (二)在联合检查组到达前,各地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三)要按照党风廉正建设的要求,从简接待,不搞迎送和宴请活动,不准赠送礼品。 国家旅游局
国家经贸委 公安部 交通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二00二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