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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闽地税政二[2002]20号
【颁布时间】 2002-10-25
【实施时间】 2002-10-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2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定优惠政策停止执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闽委办(2002)4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02)139号文件,所有涉及我省自行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从2002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2002年1月1日以后实现的税款应按国家统一政策征收入库。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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