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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房]字[2002]384号
【颁布时间】 2002-09-27
【实施时间】 2002-09-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3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花市枣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北京花市枣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花市枣苑小区物业管理费变更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花市枣苑小区1#-4#楼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楼宇保安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6元收取。此项收费用于楼宇大堂保安及加强楼宇保安,不得另收保安费。
  
  2、周界远红外监控、对讲或可视对讲、电视监控、消防监控、宽带网、手机信号增强系统的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0.25元收取。
  
  本文自2002年9月26日起执行至2003年9月25日止。待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如有变动,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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