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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2]148号
【颁布时间】 2002-09-27
【实施时间】 2002-09-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3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退耕补助粮供应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在退耕粮供应中,供粮企业严禁搞粮食不出库又收购的转圈粮,也不允许把粮食供应出库后,又收购回来;更不得到集贸市场去收购退耕补助粮。
  
  四、精心组织供应工作,保证退耕补助粮发放进度
  
  各地要针对今年退耕任务重,退耕补助粮供应量大的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保证发放进度。项目区的各州(地、市)、县级政府要解决好退耕补助粮供应卡的及时发放同退耕补助粮按期供应之间的衔接问题。根据项目验收进展,确定具体的发放时间,做到早安排、早筹划,按期将退耕补助粮供应到农户手中。要经常组织各有关部门深入供粮网点和退耕乡村,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宣传指导在前,监督检查随之相辅,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随时协调解决基层供粮企业在粮食运输和发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退耕补助粮供应工作的顺利进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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