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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2-09-27
【实施时间】 2002-09-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4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单位GDP能耗和用水量要力争接近得分标准。
  
  三、加大大气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经贸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洁净煤技术,促进燃料结构的调整,逐年削减燃煤总量。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积极推广采用电热膜、地热、太阳能集中供热技术,继续加大旧城区改造力度,积极推进热电联供、集中供热和煤气入户工作。规划部门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功能区划,从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调整城市空间布局,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区混杂问题,有计划搬迁严重扰民企业。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环境管理,加强汽车尾气监测,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
  
  四、实行总量控制,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计划、经贸、环保部门要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结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关闭污染严重、浪费资源、危害人民健康的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工艺,禁止被关闭淘汰企业的落后生产装置和设备向我市转移。
  
  环保部门做好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成果工作,推行污染物全面达标,对排污申报登记实行动态管理。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以部分大中型工业污染源企业为重点,推行清洁生产,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经贸、环保部门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加大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扶持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逐步淘汰粘土实心砖。
  
  五、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化进程
  
  建设部门要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逐步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水务部门要发展节水技术,制定重点行业的用水定额标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禁超采地下水,建设节水型城市。建设、农业、林业、水务、环保等部门要以建设生态型绿洲城市为目标,加大城区园林、道路绿化、城市生态林建设,开展绿色小区、绿色单位建设。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内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力度,巩固和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规划、建设、环保、农业部门要抓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契机,开展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重点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饮用水及其水源地保护建设;加强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膜等污染防治,建设生态示范区,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生态环境破坏事件,从开发、建设的源头控制生态破坏,实行工程建设与生态建设和恢复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控制资源开采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粗放型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压力。
  
  六、加强领导,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各级政府要把“城考”作为社会经济、城市建设和环境管理的指标纳入年度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实行综合决策。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继续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环保部门要努力提高统一规划和统一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科技、监测、信息、环境投入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加强环境普法和培训工作,提高各级领导的环境意识,增强大众环境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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