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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青价信[2002]214号
【颁布时间】 2002-10-23
【实施时间】 2002-10-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4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公布衣着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的通知

各市、区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制止经营衣着类商品牟取暴利,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青岛市制止牟取暴利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43号),现将我市近期衣着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公布如下:
  
  1、服装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为:30%;
  
  2、鞋帽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为:30%;
  
  3、布料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为:30%。
  
  各衣着类商品经营单位(个人)要结合公布的市场平均差价率,严格按照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制止经营衣着类商品牟取暴利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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