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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海府[2002]52号
【颁布时间】 2002-09-25
【实施时间】 2002-09-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5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技术装备,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是确保国家重大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今年十月上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将组织对我省的特种设备普查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确保我市的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市政府决定从9月28日至10月28日,对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和深入的整治。
  
  此次普查整治工作由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任务是:组织检查小组深入设备使用单位逐台设备进行检查核对,建立和完善全市特种设备管理状况数据库;对检查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整顿治理;在检查过程中,帮助设备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有关规章制度以及设备操作规程等。这次普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整治措施深入到位,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普查整治工作,各区要指定专人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普查整治,并动员各街道办、居委会对辖区内的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私自安装、使用土锅炉行为应积极举报,(举报电话:66767238、66789365);经贸、旅游、卫生等部门要动员本行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普查整治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按时完成普查整治工作任务,确保普查整治工作一次性通过国家验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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