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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闽价[2002]费522号
【颁布时间】 2002-09-25
【实施时间】 2002-09-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5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改建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转报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拟提高学生住宿费标准的请示》(闽财人[2002]21号)收悉。考虑到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对1、3号楼学生宿舍进行了改造,学生住宿条件得到了一定改善,经研究,核定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改造的1、3号楼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按500元/生·学年收取;8人间按420元/生·学年收取。
  
  此收费标准从2002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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