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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安全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处 综合管理全省伤亡事故统计工作,负责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组织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科研及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负责省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指导省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许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按规定分工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实施评估;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监督相关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组织和参与调查处理相关的重大、特大事故;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四)矿山安全监察处 负责矿山企业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安全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国有煤矿、乡镇煤矿、金属与非金属、建材等矿山和矿山采掘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职业危害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的重大、特大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矿山和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发证工作。 四、人员编制 核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机关编制30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其中:局长(主任)1名(由省经贸委副主任兼任),副局长(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12名。 |